3月13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崇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金泰广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在平台外私下交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还能要求商家负责吗?”
“购买理财产品一定要认准正规渠道,别被‘高收益、零风险’的宣传蒙蔽了双眼。”
“凡是自称公检法机关,以涉嫌犯罪、资金核查为名,要求你转账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日常消费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网购纠纷、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以及维权诉讼流程等热点问题,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一一进行解答,引导大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考虑到现场老年人较多,干警们还结合近期高发的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冒充公职人员、虚假投资理财、“特效保健品”等常见骗局的套路手法,耐心传授防范技巧,提醒老年人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近年来,崇阳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群众法治素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助推崇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全媒体记者:夏飞洋 通讯员:汪戈
一审:陈晴晴
二审:黄益民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