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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咖啡就能瘦”?崇阳一人因此获刑

04-21 10:55  

近日,崇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邬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司法保障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邬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部分消费者急于减肥的心理,通过网络渠道购入无正规生产许可、无质量合格证明的“燃脂咖啡”,借助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对外宣传销售,宣称产品可快速燃脂、轻松瘦身。经专业机构检测,涉案咖啡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该成分系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保健食品中添加的非食品原料,具有升高血压、加快心率、损伤心血管等严重毒副作用,长期食用将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逆伤害,案涉产品属于典型的有毒、有害食品。邬某明知其所销售的咖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故意对外售卖,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考量被告人邬某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认罪认罚态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诉判决。

食品安全无小事,瘦身产品需警惕。当前,打着“速效减肥”“网红减脂”旗号的食品层出不穷,部分不法商家为追求效果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法官提醒:减肥类食品受众广、风险高,非法添加违禁成分危害极大,消费者切勿轻信“不运动、不节食、快速瘦”的虚假宣传,自觉远离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避免因盲目购买使用而对身体造成不良影响。

全媒体记者:夏飞洋 通讯员:徐灏 汪戈

一审:陈超

二审:汪淑琴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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