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给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成了谣言滋生的温床,网络谣言不仅会误导公众认知,更易引发社会恐慌,扰乱正常公共秩序。

3月31日9时许,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民警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有网民在某APP平台发布了一则内容为:“人贩子已经来到了崇阳县,27号的晚上,我儿子在路上就遇到了人贩子”的虚假视频。该视频发布后,迅速在网络上传播扩散,引发了部分辖区群众的恐慌情绪,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天城派出所立即开展核查工作,确认发布者为辖区居民徐某英。经核查,3月27日晚10时许,徐某英的儿子徐某途经上述路段时,主观臆断有可疑车辆跟随自己,随后告知其母亲徐某英。徐某英在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核实、未确认事实真伪的情况下,仅凭家人片面说辞,便擅自编造“遇到人贩子”的虚假内容,在某平台发布视频散布谣言,误导广大网民,扰乱了辖区正常的公共秩序。
天城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徐某英散布网络谣言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
通讯员:魏圆
一审:陈超
二审:汪淑琴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