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请你们帮帮我,我的手机丢了,里面有很多重要的合同和文件。”1月1日上午9时许,群众王女士焦急地来到崇阳县公安局天城派出所求助。
据王女士回忆,2025年12月31日晚7时许,她路过天城镇仪表路某烧烤店附近时,不慎将手机遗失。发现手机丢失后,王女士曾原路返回多次寻找未果,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心急如焚的她来到派出所报警求助。
了解情况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带着王女士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民警调取了烧烤店周边及沿途的监控录像,逐帧排查。监控画面显示,王女士的手机不慎掉落在马路边后,被一名骑摩托车途经此处的路人拾走。
然而,由于事发时段正值晚间,路面车流量较大,且监控画面中骑车人的面部特征模糊不清,身份识别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民警并未放弃,而是沿着摩托车行驶的轨迹一路追踪。
经过近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民警终于成功锁定拾走手机人员的身份信息,并与其取得了联系。在民警的耐心沟通和劝导下,该名群众认识到自己行为不当,主动将拾到的手机送还至派出所。
当王女士从民警手中接过失而复得的手机时,激动不已,握着民警的手连连道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本来以为找不回来了,没想到你们这么负责,帮我解决了大麻烦!”

事后,王女士特地制作了一面印着“为民办实事 人民好警察”的锦旗,专程送到天城派出所,以此表达对民警的诚挚谢意。
通讯员:魏圆
一审:陈超
二审:黄益民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