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县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崇阳县应急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阳县综合应急救援技术大队特种设备技术中队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本次计划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统一招录10人,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一)特种车辆驾驶员5名
主要职责:
1.能够熟练驾驶中大型特种车辆,参与自然灾害(如地震、森林火灾、洪水、泥石流等)和生产安全事故(如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现场救援;
2.协助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应急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员5名
主要职责:
1.负责操作无人机进行应急侦查、监测等任务;
2.负责防汛、灭火等专业救援装备的操作与维护;
3.负责应急救援装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与故障排除;
4.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及现场技术分析工作。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立场鲜明,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应急救援处置事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限崇阳县户籍;
3.年龄:25-40周岁,男性,身高168CM以上;
4.学历: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遗传性传染病及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重大疾病;
6.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及其他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处置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动作协调、反应灵敏、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二)优先招录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从事过自然灾害处置工作的人员、退役(转业)军人、退役消防员、民兵预备役人员;
2.熟悉各类机具维修,长期从事灭火救援、通信、计算机、车辆驾驶(B2驾驶证及以上)、挖掘机操作、无人机操作等工作且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
3.符合以上优先招录条件的人员,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4.近三年有过重大疾病史的人员;
5.患有精神类疾病的人员;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专业应急救援队员情形的。
三、聘用形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合格后,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般为一年。合同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二)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总额约为人民币4000元(为扣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前的应发额)。聘用期间,劳务派遣公司将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提供统一集中食宿、着装。
四、管理与纪律
崇阳县综合应急救援技术大队特种设备技术中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全年在岗待命,落实队长负责制,集中管理、集中食宿、集中训练、统一着装。日常负责应急救援装备、设备维护和保养,以及各项抢险救援和保障任务。
入职后因个人原因可申请辞职。如违反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或不服从管理,本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退役证、驾驶证、无人机操控证等相关资格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一寸白底登记照片3张。
六、咨询方式
报名地点:崇阳县应急管理局1107办公室(县住建大厦11楼)
联系人:刘崇方
联系电话:0715-3300955
崇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