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5点半,正值放学下班高峰时段,崇阳县总工会附近红绿灯路口车流如织。县总工会职工刘樱子在等待绿灯时,注意到前方路面有一个孤零零的女士手提包,周围车辆陆续驶过,眼看即将被车轮碾压。她毫不犹豫地快步上前,将包捡起。
“当时绿灯亮了,很多车辆驶过,我没看清是谁掉的。但想到失主可能会回来找,就在原地等着。”刘樱子回忆道。于是,她在初冬的寒风中,手持手提包在路边静静等候了一个多小时,期待失主出现。
天色渐晚,失主仍未出现。刘樱子决定将包包送至附近的白鹭警务服务点,向民警说明情况后便悄然离开。后经民警联系,包包最终完好归还给了失主郑女士。
原来,郑女士当日下午下班途中不慎遗失了随身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手机等重要物品。发现遗失后她焦急万分,多方寻找未果,几乎绝望之际却接到了警务点的认领通知。经打听,她才得知是一位素不相识的刘女士在寒风中苦候多时,最终通过警方将包归还。

更让刘樱子没想到的是,12月8日早上,失主郑女士特意来到县总工会,送上亲手折叠成爱心形状的感谢信和一面锦旗。信中,郑女士写道:“刘女士拾金不昧的行为如同一束光,照亮了我当时灰暗的世界……这种品质不仅体现了个人的道德修养,更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我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面对感谢,刘樱子淡然表示。处理此事的民警也向刘樱子表达了谢意,称赞她“不仅帮助了失主,也为我们节约了时间和警力,展现了职工队伍的良好风貌”。
一个平凡的举动,一次耐心的等候,让一个普通的包成为温暖与善意的载体。刘樱子用行动诠释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也以朴实的善举展现了新时代职工的社会担当与精神风貌,让更多人相信:这个世界,始终有光。
通讯员:沈勇
一审:陈超
二审:黄益民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