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城区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通告
2025年中元节(9月6日)将至,为倡导文明新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城市容貌和公共秩序,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中元节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城区主次干道、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背街小巷、公园广场、隽水河沿岸、桥梁两侧及其他公共场所撒石灰圈地、焚烧冥纸、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摆放各类祭祀物品,不得开展影响市容、污染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祭祀活动。
二、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营香烛、纸钱、祭品等物品。所有祭品经营应合法合规、进店入市,不得违规占道。
三、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劝阻、清理,并视情节依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予以处罚。
四、节日期间,县城管执法局将加强巡查管控,及时清理违规焚烧残留物,组织环卫作业车辆对污染路面进行冲洗,保障城区环境卫生整洁。同时完善应急处理机制,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中元节期间城市运行安全有序。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有关规定,采用植树献花、网络祭奠、家庭追思等现代文明方式缅怀先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安宁的城市环境,度过一个文明、绿色、平安的中元节。
特此通告。
崇阳县城市综合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崇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9月5日


